税务研究 1992年 第3期 论坛

试论我国不同地区税负格局逆反差的成因与对策

作者: 周挺 单位:贵州省税务局研究室 上一篇 下一篇

税负即税收负担,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国家课税的承受状况。税负问题是制订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税负的公平、适度与否是衡量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合理与否的关键。我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公平、合理地确定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税负水平,对于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以及促进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通过对以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为代表的不发达地区和以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为代表的发达地区的有关比较分析,讨论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税负格局及其成因,以及如何促使这种格局趋于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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