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2年 第11期 论坛

关于“税收工作中心”提法的探讨

作者: 黄仕明 单位:河南省安阳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工作究竟应该以什么为中心?近年来,在税务部门流行两种提法:一种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另一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两种提法,孰对孰错,不仅仅是两种理论概念之争,而是直接关系到如何端正税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的问题,关系到税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这一问题,有着很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更能全面准确地概括税收职能。大家知道,税收具有三大职能: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二是调控经济运行;三是监督管理经济活动。这三种基本职能是一个统一体,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的,就是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提法,没有全面概括税收的所有职能,不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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