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期 经营管理

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管理行为

作者: 邬建华 龚广虎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几年来,湖北省荆门市集体企业发展较快,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12%的速度递增。但由于一个时期以来,企业“重生产、轻管理”,致使不少企业分配关系混乱,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健康发展。为此,从1989年起,我们以理顺分配关系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集体企业管理行为,取得了可喜效果。据对全市230家企业初步统计,1991年上半年实现产值23564万元,利润248万元,税金634万元,分别比1990年同期增长10.4%、2.36%和 4.58%。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帮助企业理顺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增强企业后劲,提高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是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的关键。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3方面的措施:一是建议召开企业厂长、财务科长会议,引导企业认识到在基础差、生产设备落后、技术改造任务大的前提下,企业要着眼于打基础、添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稳步发展的目的。二是消除企业的依赖心理,集体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我改造和完善,靠企业有计划地进行生产经营投资。三是重申有关政策、制度,制定集体企业留利分配比例,规定企业基期留利用于发展生产的比例不得低于50%,经批准减免的税金应按规定转入生产发展基金,各企业财会部门要严格把关。烟墩供销社在我们监督管理下,1988年至1990年用于生产发展的基金为96822元,占企业留利的68%,促进了企业发展,3年间该企业的固定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别增加了42万元和39万元。全市供销社系统3年来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约占留利总额的51.2%,全系统销售额每年平均以5.3%的速度递增,利税每年平均以2.6%的速度递增,真正达到了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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