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2期 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本刊评论员

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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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了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的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1987年以来,已相继发出了五个加强税收工作的文件。充分说明依法治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皇粮国税,自古有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是载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按理说,每个公民依法纳税起码是理所当然应该做到的。而一再强调依法治税,本身就值得深思。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在税收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国家一点一滴努力聚财的同时,却有一些人置税法于不顾,偷税、抗税、欠税;有些地区、部门越权减免税;有的税务人员或碍于情面,或挡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出于种种原因,丧失原则,收“人情税”等。致使国家税收流失,税收政策得不到贯彻,严重干扰了税收秩序。强调依法治税,就是树起一面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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