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2期 征收与管理

九江炼油厂税务驻厂组做好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经验

作者: 游国赣 胡培勇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税务局直属分局九江炼油厂税务驻厂组在认真抓好企业主要税源征收管理的同时,注重做好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一、制定专门征管办法和定期检查制度

九江炼油厂是一个国营大型企业,印花税源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各种应税合同上。该厂财务、供应、销售、原油和基建等部门合同占企业合同总量的90%以上,其他零星合同大部分由该厂企业管理办公室掌握。根据企业的这一情况,税务驻厂组在加强对企业纳税辅导的基础上,制定了“部门集中汇总,财务定期申报缴纳”的征收办法,实行“三步登记,二级核查”的管理制度。即企业按季度由财务、供应、销售、原油、基建和企管办等6个部门在指定范围内收集合同,进行数量与金额的登记;在此基础上企业财务部门定期进行申报,并进行数量、金额和税额的汇总登记;税务驻厂组确定专人根据企业报送的汇总表和申报表及合同与应税凭证进行审核、开票、注销并再进行造册登记。然后由驻厂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定期就申报数量、金额和已税合同登记、注销情况进行核查,在税企双方认可后,加盖“印花税验讫章”,建立印花税日常征收台帐。在这项工作中,驻厂员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和税率运用的日常核查和定期检查工作。税务驻厂组对各阶段工作除了明确时间和任务外,还明确企业应尽的职责。由于建立了一套合理的工作程序,税务驻厂组基本上控制了该厂下印花税的税源,保证了税款的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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