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2期 纳税人话税收

对税法宣传应常抓不懈

作者: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 姚蔓真 上一篇 下一篇

我是一名财务工作者,因工作关系,对税收有些认识。这几年的税收宣传,特别是1991年的税收宣传,声势大,宣传形式多样,电视里经常有宣传税收的图象,广播里经常有宣传税收的声音,报刊上经常有宣传税收的文章,城市和农村有宣传税收的人流和标语,舞台上有宣传税收的节目等等。税收宣传,使人们增长了不少有关税收方面的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其作用和意义是非常深远的。我认为,税收宣传应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而且在宣传的内容上有以下几点想法。

一、在宣传中应增加纳税人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关系内容。提到纳税,人们往往以为这是有经营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的事,与国家公职人员无关。据我所知,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很注重宣传这样一种意识;国家机关的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的工薪收入皆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因此,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纳税人服好务,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我想,我们的税收宣传中也应增加这个内容,既可帮助国家公职人员强化公仆意识,勤政廉政,又有助于增强纳税人为国纳税的荣誉感,还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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