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5期 问题解答

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问题解答

作者: 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 上一篇 下一篇

问:为什么要对著作权使用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答:著作权使用收入,在国际上通常称为版权收入。对于这一收入征税,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在著作权法公布实施前,对此类收入没有统一纳入某个项目进行征税,而是分别按照“劳务报酬收入”和“投稿、翻译收入”两个项目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发布施行以后,著作权使用收入便作为一个独立的收入项目而存在。由于此项收入属于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应税项目,故国家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发布了《关于著作权使用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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