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6期 问题解答

关于增值税和产品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解答

作者: 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司 上一篇 下一篇

问:工业企业购进并对外销售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相关的产品或商品(如生产灯具的工业企业外购硫精矿到外地转售),应按临时经营征收营业税,还是应比照工业企业转售外购原材料征收增值税?(山东省招远县税务局稽查大队 孙学哲)

答:工业企业外购产品或商品,无论是否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对外销售时都应比熙对工业企业销售外购原材料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问:(1)工业企业向集体商业企业或消费者个人销售以“以货易货”取得的商品,应如何征税?(2)生产铸锻件的乡办工业企业,将其外购的部分原材料在同行业之间转售,对此是否应该征税?如何征税?能否享受对铸锻件的减税照顾?(安徽省黄山市黔县红旗税务所 胡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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