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7期 读者来信

税务干部不宜受聘为企业“顾问”

作者: 湖南省桂阳县税务局 小军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部: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的广大税务干部经常深入企业,为生产经营出谋献策,一手抓收入,一手抓促产培源,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社会和企业的好评。但是,近闻有的公司特聘主管该企业的税务干部为常年“顾问”。这不能不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视。

税务机关是国家经济执法部门,税务干部身为国家执法人员,当了企业的“顾问”,难免屁股坐到了企业那一边,维护企业的利益。如果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顾问”将站在哪一方?既然当了“顾问”,就难免要领取“补贴”之类的报酬,俗话说得好,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这样的税务干部在工作中能做到秉公执法吗?为此,税务干部不宜受聘为企业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