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8期 纳税人风采

龙头企业在纳税上也要当好“龙头”

作者: 徐军杰 上一篇 下一篇

“龙头企业在纳税上也要当好‘龙头’,发挥表率作用。”这是湖北省老河口市石油化工总厂的纳税现。这个年创产值2000万元,利税230万元的大中型综合精细石油化工企业,是老河口市的“龙头”企业之一。去年以来,这个厂在生产经营遇到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全年累计上缴各税177万元,比上年增长13%,并且做到了月税月清,不拖不欠。去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红旗单位”称号。

“要让职工主持税收工作,必须首先宣传好税法”

走进石油化工总厂、迎面是“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宣传标语,这是全厂职工上下班接受税法教育的第一课。“要让职工支持税收工作,必须首先宣传好税法”厂长尚洪祥如是说。去年的税法宣传活动中,这个厂一马当先,在企业中率先成立了厂税法宣传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税法宣传活动。在厂有线广播中开设税法宣传讲座,在厂刊《石化快报》上开办税法宣传专栏,并自行组织了税法知识有奖竞赛和税法宣传联欢演出,调动了全厂职工踊跃参与的积极性。搞了多年财务工作的副厂长李连春带头宣传税法,严格执行税法,使全厂干部职工受到了教育。通过上述活动,全厂职工的税法意识、国家观念普遍增强。去年“双过半”时,企业当月应缴税款25万元,因资金回笼未到位,眼看纳税期己到,厂里决定动用备用的工资款先缴税,得到了企业职工的一致赞同,表现出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