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8期 队伍建设

建立廉政档案促进队伍建设

作者: 陕西省旬邑县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旬邑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税收,一手抓廉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受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税务局的表彰。1990年以来,我们对全系统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进一步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设置内容,强化制约机制

建立廉政档案,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不但要设计合理,而且要内容全面,起到全面考核干部政绩的作用。为此,我们在反复研究、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实行四项鉴定、三个档次、三级管理的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四项鉴定:一是执行廉政制度及有关规定情况,主要考核通过学习“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五要、十不准”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度,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认识和应持的态度及措施。二是廉政成绩,考核干部以廉政促勤政、以勤政促收入中的先进典型事迹。三是拒吃请、拒收礼品、拒贿、拒收人情税和勇于同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事迹等方面内容。四是违纪情况,指参与吃请、收受贿赂、贪占、挪用税款、敲诈勒索、以权谋私、合谋偷税、白条收税、在税票上弄虚作假、看黄色书像、超假旷工等。三个档次,按照干部的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情况分廉洁、一般廉洁、不廉洁三个档次鉴定。三级档案,一是个人档案,二是税务所档案,三是县局廉政档案。四项鉴定、三个档次、三级管理的廉政档案设置,使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制度的制约之中,增强了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991年,全系统85名同志被评为廉洁先进个人,占总人数的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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