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局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2年6月17日 国税发[199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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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体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1992]30号)的要求,现将《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请将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有关税收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国家税务局、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反映。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体改委(办)、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体改委(办)、财政局。

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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