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2年 第12期 研究与探讨

浅议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作者: 欧阳思松 上一篇 下一篇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请需经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的办法;是在出口退税实行与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挂钩的条件下产生的。经贸部门既是对外贸易计划编制的组织者,又是对外贸易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关,对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外贸计划承担法律责任。出口企业退税申请先送经贸主管部门稽核,再送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出口退税的调节作用,为促进出口计划的完成服务,而且能进一步密切税贸协作,完善管理,正确贯彻和严格维护国家的出口退税方针、政策,有效地防止骗税案件的发生,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稽核工作,保护国家税收不致流失,有必要研究出口退税稽核工作的法律问题,提高人们对稽核工作的认识。促进稽核工作更好地开展。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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