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1期 涉外税收

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综述

作者: 隋妍 单位:财政部税政司政策研究处 上一篇 下一篇

由财政部组织的“比较税制与税政管理国际研讨会”年前在青岛市召开。参加会议的中外专家、学者共74人,其中外国财税专家7人。会议共收到论文40余篇。会上,中外专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借鉴国际税改先进经验,对我国下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和深化税政管理改革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的意见。现将本次研讨会中外专家的主要观点综述如。

一、关于世界各国税制的基本状况

中外专家采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将世界各国征收的主要税种归纳为如下几种:(1)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2)对企业经营利润征收的企业(法人)所得税;(3)对经营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劳务服务收入)征收的销售税;(4)对产品征收的消费税或货物税;(5)为建立社会福利保障征收的社会保障税;(6)对使用、转移和占有财产征收的财产税;(7)对自然资源开发征收的资源税等。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税收管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各国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税种的依赖程度也不同,从而在税收结构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销售及劳务税,社会保障税所占比重较大;发展中国家关税、货物税及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较大。但是,以消费为基础的销售税和消费税,无论是在工业化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都较高,而财产税所占的份额都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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