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3期 论坛

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税收作用

作者: 朱玉明 单位:安徽省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的重大成果,是对马列主义理论又一次重大发展。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如何,这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探讨税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其基本特征中找出税收内涵,从而把握两者的关联,进一步认识税收对发育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能作用。

市场经济首先是市场。所谓市场,即是将各种劳动产品、社会服务和生产要素的买卖双方连接在一起的交换机制,是通过交换比价的形成及其变化来评价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引导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所以,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按照供求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市场经济具有这样的基本特征: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所有参与市场经营的经济单位都不分经济成分与地位,一律平等竞争;二是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单位都有进行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一切权力,以市场为向导,独立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运用税率、汇率和利率等经济杠杆调节、引导经济单位的经营方向;四是以法律、法规为边界,整个经济运行都要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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