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3期 来稿摘登

浅谈农村税务所征管模式

作者: 吴建锋 朱绍明 单位:江苏省吴县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针对当前农村税收纳税人分布面广、纳税意识较差,而农村税收征管力量又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农村税务所征管模式的建立应在坚持依法治税、监督制约和简便易行的原则基础上,因地制宜,以培养纳说人自觉申报纳税习惯为目标,以管、查分设为手段,形成严密有效的征管新模式。

机构设置可考虑在所内设“一室二组”,即:所长室,内勤组和外勤组,内外勤人员可按3∶7分配。

职责分配。所长室负责全所工作的组织协调,按上级要求对各组进行考核和监督执行。外勤组负责组织收入及日常性纳税检查,做好促产增收及税法宣传工作。内勤组负责受理纳税人一切纳税事项,如税务登记、审核申报、填开税票及资料归档和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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