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8期 涉外税收

一九九三年国际税收征管工作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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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的部署,天津市税务局、税务学会于1993年5月20日至23日在天津市武清县召开了“93国际税收征管工作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福建、江西、江苏省和北京、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税务局、税务学会有关同志及一些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交流了17篇论文与调查报告。到会代表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涉外税收征管工作、避税及反避税、企业嫁接和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关于强化涉外税收征管、完善征管改革问题。

1.关于税收管理的特性。有的代表认为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阶级性与科学性;二是,国家性与法制性;三是,执行性与服务性。认为每个国家都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结构、经济状况、社会形态来决定实行何种税收制度。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必须依照法律从事税收事务,执法的全过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对纳税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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