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2期 税收法制

48小时查补税款83万元

作者: 范明 上一篇 下一篇

1992年9月10日,北京市税务局通县分局收到4封内容一样的人民来信,都反映在通县地区经营竹木的一伙外来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为了尽快查清此案,通县税务分局立即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驻税务局检察室取得联系,很快组成了税务、公安、检察三方联合检查队,开始了突击检查。

检查的突破口选定“展利竹木经销部”。据人民来信反映,这个经销部销售额最大,手段最黑,销售木材常不开发票或开“大头小尾”发票,坑国家,肥自己。

9月11日上午8点钟刚过,联合检查队11名队员整装出发了。半天时间,他们走遍了通县北苑、八里桥一带经营木材的个体工商户,也没找到“展利竹木经销部”。后终于在县城关镇杨庄铁路旁找到了。着装整齐的检查队员走进屋内,队长环视一下四周,严肃地问道:“负责人在吗?”两个十六、七岁的姑娘看着这些不速之客神情有些紧张,一个说去火车站提木材去了,一个说到医院看病去了。检查队员一听便知道这两个姑娘说的都是瞎话。为了不引起她们的惊慌,中午过后,检查队暂时收兵了。当晚10点多钟,检查队员第二次来到“展利竹木经销部”。敲开门进去后,只见室内乌烟瘴气,大通铺上躺着5个人。税官、警官、检察官一齐出示了检查证件,依法检查纳税情况。一个中等身材40多岁名叫伍得录的人,自称是负责人。检查队员问他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缴纳税款没有,伍得录支支吾吾,这时候,检查队员从铺底下查出外地发票和假发票30多册,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大提包,打开一看.里面装了6万元人民币。检查队将伍得录和另外两个合伙人连同查出的假发票一起带回税务局,进一步审查。在审查中,他们对竹木进货渠道、销售数量等问题避而不答,装作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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