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2期 经验点滴

运用“连环”控制法管理农村砖瓦税收

作者: 胥雨树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江西省高安县税务局在农村砖瓦业税收征管的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调查摸底、实地丈量,本前核实、集体定税,建立建房保证金制度和强化发票管理的“连环”控制法,堵塞了农村砖瓦业税收的跑、冒、滴、漏。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查摸底,实地丈量。以乡为单位,对所有的砖瓦窑进行实地丈量,测定砖瓦窑的容积,计算每窑可烧制的砖瓦数量,再根据砖瓦市场价格,核定砖瓦窑的计税金额。这样,控制了各窑的税负基数。大大减少了征纳双方在每窑税负上的争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事前核定,集体定税。年底由专管员根据实地丈量情况及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销售金额,综合多种因素提出下年度定税金额的初步意见,再由财务会进窑审核,讨论通过,然后下书面通知,把集体核定的税额,在承包人未签订承包合同之前送发到砖瓦窑的所属单位,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定税证明。大大减轻了定税工作的难度克服了专管员一人说了算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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