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5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局 国家计委关于下发投资方向调节税旅游类税目注释的通知

1993年2月22日 国税发[1993]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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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计委(计经委),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国家旅游局:

现将投资方向调节税游类税目注释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旅游类税目注释

旅游:是旅行和游览二者相结合的活动,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人们不从事盈利活动,而以游览、消谴、求知等为主要目的所进行非定居的旅行而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旅游区:是指国家或有权单位明确批准的,可供旅游者进行参观、游览、娱乐、观赏、休息、品尝、科研、修学、疗养、健身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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