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3年 第12期 研究与探讨

强化税收组织收入职能的思考

作者: 马耀明 上一篇 下一篇

什么是税收,在各个不同的历史进程中税收固有的职能又是什么?这类基础理论问题早有定论。然而,当现阶段国内经济高速增长,税收组织收入职能的发挥却受到种种干扰的情况下,重弹一下“老调”似乎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关于税收的权威性论述是这样的: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时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这一分配关系本身的职能有:1.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这是税收的基本职能。2.调节经济的职能。国家通过征税调节各阶层、各经济部门、单位、个人和地区的收入,体现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意志。3. 监督管理职能。国家在征税过程中,掌握税源变化,监督征纳情况,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及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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