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2期 论坛

关于强化税收宏观调控的思考

作者: 孙立东 单位: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最近,财税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其目的,就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但应如何加强宏观调控,在认识上还不尽相同,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重新认识市场经济下税收的调控作用

在市场经济下,对于税收具有调控作用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对于其调控作用是多一点或是少一点,历来是有争论的。就较为典型的西方三种市场经济模式来说:(l)美国的个体市场经济模式,它是横向构成,政府作用有限,经济上自由放任,几乎没有产业政策,税收的调节作用就较小。(2)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3)日本的公司市场经济。后两国在其经济发展不同时期,均采用税收特别措施等多种办法,来调节经济结构,税收的调节作用就大得多。这三种市场经济模式,尽管税收的调控作用有或大或小的程度差别,但它的作用仍然只是局限在一定范围内,并且还伴有许多消极的影响。而我国的税收调控,有主要二点不同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这里发挥市场的作用同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两者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其二,社会主义国家既是社会的管理者,又是国有经济的所有者,这种双重身分赋予了国家繁重的组织经济发展的任务。因此,国家能自觉地运用税收这个强有力的经济手段,来规范市场机制的运行。在这种市场经济下,税收的调控作用,是广泛而又强大的,是各种模式的西方市场经济下的税收调控作用不可比拟的。它的广泛而又强大体现在:(1)调节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2)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调节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3)调节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收入,使社会分配合理化。(4)调节企业额外利益,促使商品生产者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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