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2期 来稿摘登

“三资”企业“二多、二少”现象应予重视

作者: 孙勤 单位:山东省青州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领照的多,开业的少

当前,各级政府都把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创汇作为考核引进外资工作的主要指标,因此,在各地逐渐涌起了一股“合资热”。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发照多、开业少”的现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外方应付了事。如一合资企业,外方一度为中方企业推销部分产品,当中方提出合资要求时,外方勉强同意,注册登记后,外方只象征性地投了一部分资金,至今已3年多,企业迟迟不能开业。二是项目粗糙,缺乏论证。如某合资企业,论证时,介绍该产品是国内外最新型,国际市场供不应求,结果试产后外销无望,内销疲软,外方试探性地投入部分资金后,人员撤退,等而观之,企业不能上、期投产开业。三是资金到位率低,搞无米之炊。有些中方企业为了享受国家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便与外商“联姻”。虽然注册时银行有贷款承诺,但在实际履行中却难以落实,项目审批前,双方只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资金并没有到位,有些外商在企业试产后,发现中方资金落实无望,便终止投资,企业因资金不到位或到位不全,不能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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