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4年 第4期 来稿摘登

在税务登记工作中应解决企业经济性质不实的问题

作者: 阳赞 单位:江西省万载县税务局 上一篇

在新办企业中,有许多企业实为个体或私营经济,在工商和税务登记时却谎报为集体性质,这种现象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许多的麻烦。目前,许多该类企业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向主管部门交承包费的,余下的收入归承包者的办法。主管部门账务上并不反映其全额经营成果,仅就是定额收取部份作为其经营所得,以预算外企业名丈又义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的甚至不申报所得税。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的决定》精神,执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必须采取措施,减少以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具体来说:

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坚持按企业实际情况办理税务登记,在核发企业税务登记证之前,应事先与主管部门核实、此外,在税收征管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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