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2期 乐当“义务税官”的胡乐善匡吉 忠华

乐当“义务税官”的胡乐善

作者: 匡吉 忠华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的个体工商户中,每当人们看到经营土杂商品的胡乐善时,都会打趣地说:“义务税官,又来催税啦?”而老胡也总是乐呵呵地回答:“尽尽义务呐。”

胡乐善是永丰县城恩江镇人,中共党员,1984年初开始从事个体土杂商品经营活动。从那以后,他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和公民的义务,坚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每次税务机关对他核定、调整税额,他都乐意接受,按时缴纳。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恩江镇的个体经济发展很快,纳税人大量增加,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带来了困难。胡乐善看到这种情况,便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我是纳税人,为什么不可以送税上门,减轻税务所同志的工作量呢?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就带着税款走进了恩江镇税务所的大门,说:“我交税来了!”所长见后,高兴地握着他的手说:“上门交税,太感谢您了!”自此之后,老胡坚持月月按期上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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