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税制改革运行正常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税制改革运行正常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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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向全国人大代表汇报税制改革及运行情况

本刊讯 1994年2月2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布赫、李沛瑶、吴阶平,秘书长曹志、副秘书长王书明及在京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金鑫关于税制改革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对新税制运行以来的情况表示满意。

金鑫说,这次税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经济体制总体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原有税制基本适应了过去10年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但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必需进行改革。这次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税法的统一,将促进统—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实施国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引导、调节;公平税负,可以促进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简化税制,使税制结构进一步合理,更富有效能;合理分权,既可以保证中央必需的财力和经济手段,又可以使地方靠自身的努力去组织地方财源,发展地方经济。税制改革的目的是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理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税收法制和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实现税制的简化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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