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4期 经验点滴

兴山县税务局积极稳妥执行新税制

作者: 吴佑烈 李传乾 上一篇 下一篇

为确保新税制的有效实施,湖北省兴山县税务局采取了9条措施,保证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一是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任小组长,从元月1日起,负责督促直辖市全县新控制运行,及时落实新税制运行中的有关政策。二是建立了新税制运行情况电话联系制度,专人负责联系上下情况,综合汇报。三是实行了层层负责制,局领导深入公安责任片,各股室负责人于元月1日分赴挂点税务所,督促新税制实施,时间一个月,5天一次汇报。四是推行“三个必须”,达到“一个目的”。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专用发票,必须建立专用发票管理监控制度,必须搞好增值税企业用票测算,保证企业用票,必须做到“三专三防”和建立企业发票管理档案;达到新税制在全县顺利实施的目的。五是制定了新税制实施“六不准”,即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税负不准乱开减免税口子,不准随意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在税票上弄虚作假,提高或降低税率,不准利用职权帮助亲朋钻政策的空子,不准收人情税。六是投入人力帮助企业进行年末清仓盘存工作,目前全县100名专管员帮助80多户一般纳税人进行年末库存商品清仓盘存的工作已结束。七是跟踪监测,实行新旧两套报表制度,达到接新税制征收,按老税制监测的目的。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登记工作全部到位,目前全县已对80多户增值税一级纳税人进行了认定登记发证,其他纳税人正在办理之中,九是县税务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纳税户中宣传新税制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听取、解答新税制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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