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11期 研究与探讨

关于分税制后实行“一上二下”税收计划编制分配方法的思考

作者: 郑文敏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如何适应分税制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更好地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改原有的“一上一下”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方法为“一上二下”,不仅可以较好地适应分税制的需要,而且还可以解决现行税收计划分配中的一些问题,进一步促进税收计划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现行税收计划编制分配方法的不足之处

“一上一下”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方法在我国已执行多年,对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保证国家预算的正常执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方法本身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影响了税收计划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就是税收计划一次性分配,基数不实造成计划失准,税收计划难以很好地调动各地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现行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往往是在上年末进行,各地只能以全年预计数作为基数来编制上报计划建议数,为了在计划分配中处于有利地位,地区间普遍存在少报预计数的情况,因而使建议计划的参考价值大为降低。而上级税务机关在测算编制计划时。也是根据各地前期计划执行情况和相关因素预计全年收入完成情况。由于对各地情况不可能全部掌握,预计数不实是不可避免的,以此为基数编制出的税收计划的准确性也就难以保证。从近几年情况看,既有个别地区计划数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过高,年末计划不可能完成;也有个别地区增幅过低甚至下降,又形成了很容易大幅度超收的情况。这两种现象都有悻于计划管理的主旨,削弱了税收计划的严肃性,不能很好地指导各地做好组织收入的工作。这些问题,在“一上一下”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方法下是无法避免的。同时,在这种计划编制分配体系下,也无法对各地上报的计划建议指标作出有效的考核,不能监督和促进各地实事求是的测算和编制税收计划建议指标。因而“一上”流于形式,“一下”又趋于主观,成为目前税收计划测算分配工作徘徊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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