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4年 第1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4年9月10日 国税发[1994]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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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随着增值税新税制的深入实施,专用发票的管理问题日趋突出,不法分子利用专用发票骗取扣税、退税的活动日益严重,这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对新税制的健康运行,对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形成很大威胁。要解决这些问题,除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外,根本在于强化专用发票的印制、使用、检查和稽核各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搞好综合治理。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7号《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按“通知”中所明确的检查内容、方法和要求搞好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工作,229月份起每月要按时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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