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2期 税制建设

对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后有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 王宏 金燕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探

一、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变化

影响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的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法定税率、折旧、通货膨胀、税收优惠、成本费用列支标准和税前扣除。下面分别从这几个因素来分析改革前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变化。

(一)法定税率。改革前,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55%的所得税率;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8级超额累进税率;私营企业实行35%的比例税率。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33%的比例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较低的企业暂减按27%和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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