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4期
税制建设
完善地方税体系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地方税体系是一种集地方税税种、地方税税权、地方税征管机构为一体的,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运作的税收体系,这在国外发达的分税制国家已成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有地方税而无地方税体系,从改革与发展两方面看,建立地方税体系不仅关系到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特别是地方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其重要性与迫切性十分明显。
一、建立地方税体系是深化多项改革的关键。
首先,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有赖于地方税体系的建立。
分税制的实行,对于打破不规范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包干体制,规范各级政府责、权、利,奠定了基本的框架。但由于目前缺乏地方税体系,地方税不合理的格局依然存在,使得分税制并没有真正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相对独立的税收利益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分税制实行后,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依然集中在几个主要税种上,依然呈现旧体制那种此长被消的对应格局,这必将影响全面、公正、合理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因此,要充分发挥分税制这一体制的优越性,消除目前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于建立地方税体系,使地方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税收利益机制,改变地方税过小、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过于集中的弊端。通过地方税体系所赋涵的广泛的税源以及充分的税权,挖掘地方财源,引导地方眼光向内,达到着眼于增量的长远战略。只有这样,分税制体制这一解决中央和地方财力分配为核心的改革举措才能得以巩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