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7期 工作研究

搞好地方税收工作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作者: 刘支勤 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的工商税制改革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相应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地税机构组建后,处理好地方税收发展与地方经济的关系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如何搞好地方税收工作,促进地税经济发展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大力组织地方税收收入,确保地方财力的需要

地方税务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及地方政府开征的各种基金和附加费。新的税收制度体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格局的原则,为企业创造了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新的工商税制(除关税和农业税)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税种的设置、税率和税收政策的制定都是以国家产业发展序列、合理调整经济结构为依据的,从而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地方税务机关压倒一切的工作就是大力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严禁税款流失,打击偷、抗税行为,把该收的税及时足额地收缴入库。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新税制的激励作用,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确保地方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也只有确保地方财力需要,才能真正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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