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2期 经验点滴

沈阳市铁西区税务代理开始向纵深发展

作者: 张晓婷 黄静波 上一篇 下一篇

沈阳市铁西区从1992年开办税务代理以来,严格依照国际惯例,健全税务代理的组织机构,科学地摆正税务行政机关与代理(中介)人及纳税人的关系,税务代理范围逐步扩大,信誉日益提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遵循独立、公正原则,使税务代理的组织社会化。首先,他们成立了独立于税务行政机关之外的税务代理服务中心。中心及所属代理人员已有近百人,这些人全部具有注册会计师以上资格,并经过严格审查均能够独立实现中介职能。其次,他们在社会上委托了辽宁省会计师事务代理,由一家独揽变为多家经营,使税务代理走向社会并形成竞争。

——遵循依法代理、自愿委托、合理收费、政事分离原则,建立健全了税务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代理工作有章可循,使代理行为规范化。首先,按照上述原则要求,制定了《税务代理工作章程》,把实施代理的原则、代理人员的资格审定、代理的范围、代理的对象、代理的形式、代理的责任、代理人的工作程序等确定下来,使代理工作有章可循。其次,为使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他们还从基础抓起,建立并坚持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一是坚持“五会”制度 ,即代理前的运员会、代理人的辅导会、代理人的汇报会、被代理纳税人的座谈会、代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二是明确了各项工作准则。主要有代理人考证制度,由被代理纳税人对代理人进行讲评,然后由税务代理服务中心进行考核,作为对代理人实施奖惩的依据;代理人风险抵押金制度,凡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涉税违章问题的,视情节扣罚代理人的风险抵押金;代理工作记实制度,代理人对委托人进行代理时,要详细记载工作开展情况,并由委托人签章,使税务代理工作得到双方信可;此外他们还建立了代理人培训、业务文件传递等项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代理工作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