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2期 简讯

全国涉外税收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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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总结新税制实施一年来涉外税收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1995年的涉外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12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涉外税收工作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收管理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处、涉外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征收处以及国务院秘书局、特区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部、财政部税政司的有关同志近9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相海在会议开始作好讲话。他对1994年的涉外税收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说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涉外流转税作为税制改革的一个部分,实现了由工商统一税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平稳过渡。各地涉外税务干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新税制实施一年来的结果显示新税制已为外商普遍接受,我们的对外开放国策没有受到不良影响。不仅如此,据有关资料,我们的吸引外资工作在1994年还有了长足发展,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达20余万户,吸收的外资总额占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的40%。新税制达到了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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