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3期 税工纵横谈

税务机构分设后国税系统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作者: 安丘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机构分设后,国税系统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征管力量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安排。因此,国税系统如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非常重要。我认为,应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国税系统虽然实行垂直管理,但仍离不开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因为在征收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矛盾和困难。特别是实行分税制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因此,在工作中,国税系统应更加积极地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一些活动,更加主动地向党政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正确处理好与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的关系。国税和地税在机构设置上虽然是分开了,但仍是同样做税收工作;国税系统虽然实行垂直管理,但与当地财政部门工作关系仍是非常密切的。工作上应当顾全大局,互相配合。在目前机构刚刚分开的情况下,国税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地税理顺工作秩序,在工作中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国税、地税的同志都应该树立既对国家财政负责,也对地方财政负责的观念,共同维护已经树立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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