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4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做出关于授予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做出关于授予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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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1994年4月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安、检察、法院、税务机关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在这次专项斗争中作出显著成绩的444个先进集体和1518名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和“全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全国税务系统和新闻单位分别获此称号的有: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1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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