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7期 简讯

山西董家洼铁矿拖欠税款货物被依法拍卖

作者: (程满仓 吴鸣捷 许高)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省税务机关第一起依法拍卖扣押欠税人货物在翼城县落下锤音。该县董家洼铁矿因严重拖欠税款被税务机关扣押的两部小汽车,经过25个投标单位和个人20多轮的激烈竞争,被翼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最终以11万元和1.5万元的价格投中。经当场公证,税务机关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了扣押货物移交和收款手续。

翼城县董家洼铁矿,是县营预算外国有企业。1993年投产。两年来共销售铁矿石83 468吨,实现销售投入7117376元,实现利润1 616 163元,应缴地方税收1 249 336元,该矿仅缴红领巾资源税84 000元,拖欠税款高达1165 336元。税务机关曾多次催缴无效。县地税局年初时该矿进行检查中发现该矿准备实行国有民营,债权债务仍由原经营者承担,并突击销售矿石,形成高额应收帐款,但仍不积极筹款缴税。为此,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下发了《限期缴款通知书》,该矿在通知限期内分文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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