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9期 经验点滴

黄骅市地税局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

作者: 孟淑艳 王长东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黄骅市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管理,规定投资者必须持计委填写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审核表直接到市地税局税政科审核,然后填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申报表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登记表,并按不同的情况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即:对计划投资额应纳税5万元以下的一次全部缴清;5万元以上的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最低必须先缴应纳税款的70%,其余部分办理缓缴手续;对计划投资额5万元以下的,实行预缴税款,项目竣工后多退少补;对计划项目为零税率的,也先预缴待项目投入使用后,按实际情况处理。

这一办法的实行,一是有效地控制了税款入库环节,投资者不完税,税务机关不予盖章,计委不予下达批文;二是杜绝了投资者钻政策空子的行为;三是完备了手续;四是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的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