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5年6月23日 国税发[1995]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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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维护政纪的严肃性,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和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处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抄送:中纪委监察部法规室、中纪委监察部第二纪检监察室

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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