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10期 纳税人风采

邯郸钢铁总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三三制”管理法

作者: 王慎言 韩凌薇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税制实施以来,邯郸钢铁总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三三制”管理法,在税务机关几次大规模的专项检查中,已开具的2.4万份专用发票,均未发现任何违纪现象,实现了科学、严密的规范化管理。

“三三制”管理,就是抓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领、用三个环节,分别实行严格的管理。即购买环节“三专一固定”:专人负责、专车运输、专柜保存,然后按编号排列放于固定的“增值税票储藏室”,用时逐本登记;领用环节实行“一二三”管理法,即“一信两帐三卡”,用票单位必须由专人持专用发票领取介绍信和登记卡,方可到总厂专用发票管理室办理领取手续,同时填写专用发票领用登记卡和分类结存卡,如有旧票交回,还要填写专用发票存根联登记卡,并据此由总厂和用票单位分别在各自建立的台帐中进行登记,以便核查,在此基础上,总厂专用发票管理室编制总帐和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票相符;使用环节实行“三审一培训”制度,即财会、供销人员在上岗使用专用发票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具时,使用人要严格进行一次审核,二级核算单位上报前二次审核,最后由总厂财务处汇总审核。这样,通过层层把关,把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置于总厂严密的监控体系中,从而有效地堵塞了丢票、不规范用票的“黑洞”,保证了实现税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