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11期 税收与法制

承包人贪利偷国税税务官凛然护税法

作者: 沈雁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3月12日,湖北省监利县朱河地税分局一份要求查处朱河两家烟草批发部承包人偷漏个人所得税的报告,引起了监利县地税局的高度重视。地税局决定派一个检查组,由从事税务工作30多年的税政科长汪波带队进驻朱河查处此案。

素有“小汉口”之称的朱河镇,东临洪湖,南枕长江,与湖南岳阳仅一江之隔,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地处繁华地段的两家烟草批发部,吸引着南来北往的客户,生意十分红火。朱河镇副食品公司下的这两家批发部,一家叫中心批发部(以下简称中批部),一家叫第二批发部(以下简称二批部),于1994年年初分别由王务龙等7人和朱习成等3人租赁承包,承包人个人出资5—7万元,并吸收内部职工和社会集资数十万元,年经营额均在亿元左右,每年分别向副食品公司交纳12万元和15万元的承包费(含增值税)。两家10个承包人个人获利丰厚。据知情人透露,朱习成等3人每人一年要赚13万元至17万元,而王务龙等7人在农历腊月三十日每人分得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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