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8期 工作研究

关于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和政策时差关系的思考

作者: 孙立东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政策传导机制,是指税收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方式、途径和过程,它是联系税收政策与国民经济的桥梁。传导机制的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如果税收政策传导机制不完善,那么,政策预期不是被冲淡或弱化,就是变形和失真。

依照税收政策传导机制主体的不同,整个传导机制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从税收政策的实施,经税务部门的调节控制,到税收收入,税式支出等中间变量的变化,这一层次的传导主要是在税务体系内部进行的,传导的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的税务部门。衡量这一层次传导机制优劣的主要标准是看税务部门能否按照宏观管理的需要,通过税收收入与税式支出,灵活地调节国民经济各部门,使之达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其二,从税收收支的变化和税收体系的调节控制,引起投资、财政支出、消费的变化,最后影响产出,物价和就业的过程,即中间目标到最终目标实现的过程。这一层次的传导是在税务部门与企业、居民之间进行的,衡量其完善与否的标准,是看税收收支与社会总支出变化之间的相关程度,以及税收政策对于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作用的大小。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的这两个层次是密不可分的,任何一个层次出现了滞阻,政策效应都不能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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