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2期 简讯

方城县自核自缴税款后的新鲜事

作者: 马俊强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方城县国家税务局从199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纳税人自核自缴上门纳税制度,当月全县申报率达到98%,税款入库率达到98%。在这一新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鲜事。

两天四报营业额

成衣个体户王某,11月6日到税务机关申报营业额500元,被税务人员告知达不到起征点,如果属实不予征税。王某心虚,第二天下午又到税务机关重新申报营业额为800元。出了申报大厅,他看到税法公告栏里因自己申报的营业额明显太低已被列入重点审查对象,当即又回到大厅改报营业额为1800元。在回家的路上,王某问另一个体户申报多少营业额,答曰2500元,于是转身第四次来到申报大厅,申报营业额为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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