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年11月18日 国税发[1995]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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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文化厅(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加强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和文化部制定了《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进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和文化部。

抄送: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文化局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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