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3期 经验点滴

采取五条措施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管

作者: 兰川 宗永 鸿春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上犹县国家税务局采取五条措施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使这项工作走上了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

一是严格把关,做好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实行两个标准,即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认定,切忌松和滥。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坚持资格举报检举制度和定期、不定期清查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建档追踪管理。三是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管理。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逐户核发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认定通知书,把基数打死。四是强化发票管理,实行以票管税。在严格发票领用存缴销制度的同时,强化纳税人申报和征前审核,严格执行“四表两单”制度,强化税收稽核,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杜绝利用发票进行输税的行为。五是强化税源控制,保证增值税税基。加强对销项税额的管理,防范账外账和销售收入的体外循环,同时加强进项税额和管理,加强对扣税凭证的审查,防止企业虚增或套取抵扣税额,保证税基不受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