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3期 简讯

说“撮”与治“撮”

作者: 孙玉娟 上一篇 下一篇

时下兴“撮”,访高人得知,“撮”意为吃喝。

“撮”,可谓名目繁多;搞评比需“撮”,协调关系需“撮”,提干需“撮”,调工作需“撮”,子女安排就业需“撮”……撮撮撮,无一不“撮,,

“撮”中有奥秘:假的变成真的,坏的变成好的,丑的变成美的。事前“撮”——请多多关照;事后“撮”——深表谢意;有事“撮”——立竿见影;无事“撮”——密切关系;经常“撮”,还能“撮”出“横向联系”。真是:

灵丹妙药最数“撮”,雕虫小技魔力多。闲来无事细揣摩,“撮”之“效益”何其多。总之,损了国家,肥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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