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5期 经验点滴

四平市国税稽查分局规范税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

作者: 彭凯 上一篇 下一篇

吉林省四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逐步规范了税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1.建立健全群众举报信的受理和审批制度。在严格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强化受理举报信的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的传递时间,做到不积压、不拖办。2制定严格的调查取证工作规程。要求对税务违法案件取证时必须有详细的询问笔录、证据复印件等资料。3.坚持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实定性分析制度,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对税务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慎重地进行定性分析,以有效地避免执法侵权或执法懈怠的情况发生。4.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制度。在处理违法案件时,根据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当事人的态度,正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规范的法律处罚文书。5.规范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形成相对独立的执法制度。对每件违法案件在初步调查后,由局长、科长和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情况。6.强化违法案件处罚执行制度。违法处罚一经分局确定,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对建法人员起到震慑作用。7.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档案室,专人负责已结案的违法案件档案,以备发生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或其它情况时调用。8.坚持违法案件回访制度。在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告一段落后,要有重点地对违法人进行回访检查,发现继续违法的予以重罚,以保证税务执法的质量。按规定对举报人应该给予奖励的及时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