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5期 经验点滴

滦平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级管理

作者: 周剑军 刘子孝 陈卫民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滦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积极探索新的税收征管模式,1995年1月推出了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的新举措,强化了税收征管。

分级管理共划分为四个纳税质量的等级,按等级配备征管力量,把税收人员的主要精力集中加强到对低等级企业的管理上。一级企业是指帐目健全,能够按时申报纳税,报表及时准确,平时做到不拖、不欠、不偷逃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每年对其进行一次检查。二级企业是指帐目健全,能够按时申报纳税,虽有欠税,但有税务机关批准的缓缴手续,无偷逃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检查。三级企业是指帐目不健全,但能够积极主动地为税务机关提供一定的纳税资料,企业有逾期申报或拖欠税款现象,但无大额偷税问题。税务机关每季对其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四级企业是指没有帐目的临时性或季节性经营的纳税人,拖欠、偷逃税款问题严重,报表填写不规范。对这样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日常检查外,每月还要对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对有偷逃税款的纳税人给予严厉的处罚。通过检查鉴定,该分局所辖企业,一级的102户,二级的94户,三级的83户,四级的7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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