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9期 征管改革应在速度、力度、深度上做文章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申明科

征管改革应在速度、力度、深度上做文章

作者: 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申明科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河南省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征管改革思路,从1995年6月份开始,对征管模式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改革。全市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区及农村中心税务所所在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户)全部实行了“三自”申报纳税;全市设立了13个征收服务厅、47个征收服务室,基本实现了集中征收;100余台微机在基层征收管理中广泛应用,70%实现了区域联网;稽查人员占总人数45%,初步实现了重点稽查。其改革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力度之深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的充分肯定。在实践中,我们的体会是:征管改革应在速度、力度、深度上做文章。

一、不失时机,改革进程注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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