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6年 第11期 经验点滴

柳林县地税局集贸所征管实行“五统一”制

作者: 李晋平 张秋香 蔡霞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省柳林县地方税务局集贸所在强化征管操作中,针对个体税收点多面广、税源零星、征收难度大的特点,推行了“五统一”制征管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统一”制主要内容是:统一核定。由县局征管股与集贸所组成税源调查组,分行业、分类型分别调查个体户经营状况,集体讨论研究,统一核定纳税户应纳税额;县局审查小组审核后,下达“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统一管理。设置公开办税核定底册和税源征收台帐,做到所内总管户清册与专管员管户清册一致。统一制度。建立纳税户停业、歇业报告制度、发票领购审批制度、税收档案资料传递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纳税行为。统一行动。依照《税收征管法》对“钉子户”、“难缠户”及开业未登记、不申报、不纳税户采取统一行动,及时公开曝光处理。统一检查。定期检查纳税户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五统一”制的推行,规范了个体户的税收管理,保证了该所税收收入稳步增长。